十一月底的時候泰國政府通過政策,
50歲以上的外國人可以申請的long stay visa (養老簽)
從五年變成十年,但還是要90天報到一次。
費用為一萬泰銖,申請對象除了要是超過五十歲的外國人之外,
必須要提出每個月有十萬泰銖收入、或有至少三百萬泰銖存款證明、且必須在拿到簽證後維持一年。
保險方面則需提出住院保額每年一萬美金、非住院保額每年一千美金的證明。
養老簽會先給五年,五年到期後可以再續簽五年,總共十年。
養老簽改制目的是為了配合政府政策、促進醫療觀光(Medical and Wellness Tourism),
對象為那些進步國家想來泰國long stay的優渥人士,他們通常都待在清邁、清萊等度假勝地。
另外,從2016十二月開始三個月的觀光免簽證費(還是要申請簽證哦! 只是不用錢),
落地簽則從兩千泰銖降為一千泰銖。
此舉是為了打擊中國的零元團(Zero-dollar tourism)、再次促進觀光人數。
翻譯自Bangkok Post, Photo crd. www.pcwallar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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